前上海申花队球员施华遭报应 故意刺死情人被处决

2002年6月19日晚9点多,施华按响了原女友鲍显俊家的门铃,鲍显俊此时并不知危险正向她逼近,仍态度坚决地拒绝了施华要求重归于好的要求。此时,失去理智的施华将鲍显俊拖到11楼与10楼之间,猛力将鲍显俊推倒在地,左脚跪下压住鲍显俊的手,举刀向鲍显俊刺去。一刀就刺透了她的心脏,创口深达15厘米。他随即拔出刀来逃离了现场。

此案照理去年就应该有判决结果,但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之后,施华不服并且上诉,他的上诉最终都因证据不足而被驳回。法院之所以认定施华的杀人是故意杀人,是因为有证据显示:在2002年6月19日案发当晚,施华在去女友家时,双肩包内藏了一把榔头、一把30厘米长带锯齿的水果刀、两根绳子、一件汗衫、一条牛仔裤、一双沙滩鞋。据施华事后交代,榔头本来是作为报复女友父亲的轿车之用,但是无法否认的是,他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显然使得自己无法摆脱蓄意杀人的指控,而包里准备的衣裤也可以被推定为行凶后替换血衣之用。综合这些证据,法院最终认定施华故意杀人罪成立。

虽然在案发两个小时后施华就主动投案自首了,也许按照施华本来的想法,他是希望能争取宽大处理,至少能将死刑改为死缓,但是鉴于这起案件的性质比较严重,最终,法院还是维持了原判,并于日前对施华执行了死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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